答:指标生招录程序如下:
1.资格审核。各初中学校先进行指标生资格审核,凡未在毕业学校“人籍一致”就读三学年的,不具备指标生资格。
2.填报志愿。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征求学生意愿确定指标生名单。经初中学校征求学生意愿后确定的指标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生网上填报指标生志愿。
3.提前预录。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中考十科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再相同时,根据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4.正式录取。各省示范高中文化生录取时,对已预录的指标生进行成绩审核,指标生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十科总分低于志愿学校普通文化生录取分数线的95%的不予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录满的,不进行指标生补录。其空缺计划在对应省示范高中学校的普通文化生录取计划中补足。